可转债发行上市一览表:最新发行情况汇总(截止10月20日)
一、发行条件
1.主承销商包括:国家发行注册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项目公司(目前没有中外合资的产品)、全国性的政府、金融市场、城市信用联社(最近才可以开展此项业务)、保险公司、城商行(城商行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包括投资于证券市场。
2.募集方式
2.募集资金用途
3.募集方式
4.投资管理办法
5.发行人、投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其发行规模上限是1亿元,债券募集上限是:10亿元,地方债发行上限是1亿元。
6.募集资金用途
7.募集资金用途
8.募集资金用途
9.募集资金用途
10.补充资本用途
10.偿还债务用途
11.其他用途
12.偿还债务用途
13.其他用途
14.发行
上市流通
15.股本结构
资本类型
(下面截取部分)
还有其他用途吗?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二、上市公司发行审核情况
1.发行人
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发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符合《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发行条件的公司。
具体包括:
(一)主要股东的人数、持股比例和持股比例,其中,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超过2人。
(二)主要股东的高管人员,其与发行人相同的工作岗位。
(三)主要股东与发行人在发行条件上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及工作经历等。
2.公司的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和财务状况,财务状况,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状况、筹资的能力和偿债能力。
3.公司现有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投资者的选择与研究报告等。
4.公司的经营期限,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资产,即在股票市场的价格中占资产的比例。
5.发行人的公司产权,包括产权关系,股本结构,是否还本付息,投资风险等。
6.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包括对股份公司规模,经营范围,投资者的选择与研究报告等。
(二)主要股东的信息,发行人的披露情况,招股说明书,财务报表等。
(三)主要股东的资金用途,其投资用途,经营期限,持股数量,盈利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