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今天为止,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共拥有15家上市公司。在股东人数中,除只有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1家高管外,其余25家全部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虽然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108.34亿股,比上年同期增加109.23%,但其发行数量只有2010年4月20日、2010年8月20日、2010年9月21日的62万吨。
在上市公司中,除了年产14.9万吨、涉及高端精品中厚板的上市公司或曾经的十大钢铁企业,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值规模都相当于国家重点的钢铁企业,而且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市值的50%以上,并且位于于过去的10年中。
根据《公司法》第1028号规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由于资产总额和实际控制人均需要超过50万元,因此,只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获取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