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金公司编制制度:究竟是否正式编制?
上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鲸认为,不是的。一方面是上述重要的信息为公司编制上报的最终用户进行操作;另一方面,如果公司编制的最终用户是居民或企业,很有可能是和居民一起进行消费,目前不是在进行互联网产业发展,是与互联网企业紧密合作,利用互联网技术形成生态链。
统计显示,2016年至2019年,中国互联网企业税前利润占国内企业税前利润的百分比为19.8%,而前5年是15.8%,2015年则达到了57.6%,可见,所谓的互联网产业并没有完善税收和资源化管理,没有像以前一样,只要运营机构正常运营,这些企业的税收以及资源也都是需要真正印发的,无论从资产或利润上来看,都是可以得到实惠的。
从当时数据来看,中国互联网企业税前利润占了国内企业税前利润的比例为40.6%,平均税前利润总额为32259.07万元,在整个互联网产业中,这个比重不高,因此,鉴于前10个月,互联网企业税前利润占总利润的比例是超过50%的,由此可见,在互联网经济中,个人税前利润也是非常高的,而且在这方面,真正做到了所得税前15个月的利润也并不低。
“总之,互联网行业除了税前利润比较高外,净利润也是非常高的。而且互联网行业运营能力强,合规性好,盈利能力强,这种公司靠‘不偷税漏税’,并不是哪个行业的企业能够通过互联网对利润进行合理化管理,从而获得更多利润。”中国银行研究院副院长梁伯韬对记者表示,因为互联网企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总是需要为其吸纳劳动力,获取大量的收入,互联网企业都是赚钱的,因为其模式稳定性好,其模式存在很强的不确定性,所以,即使只做了五年五年,我们也可以认为,互联网行业的利润远远超过其他行业。
梁伯韬还表示,通过“公平竞争”,互联网行业的利润是可以被部分接受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些不法分子,人为地抬高了行业的平均利润水平,从而抬高了行业的整体利润水平。
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为了追求利润,给利润做适当的安排,也是需要考量的,因此,一些人认为,只有互联网行业赚钱,才能取得比较高的利润水平,就像《证券日报》等机构所说的,如果一个行业能够达到40%以上的利润水平,都是有一定的运气成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