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期票据发行方:谁能够发行中期票据?
8月20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公告,对中期票据管理暂行办法草案进行修改,明确期限不超过5年的条款。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对新增中期票据作了一定修改。
经过修改后,12家券商的资管计划已经初步成型,证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顾问计划,证券承销协议,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托管人计划,私募基金管理人计划等即将全部齐全齐全齐全完成。
考虑到中金所现有存管业务模式以及投资范围,试点初期,机构类型和投资标的大致相同。具体来说,机构类券商资管计划对机构类型的要求基本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和一般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但是,该类投资基金产品和一般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基本一样,产品主要投向特定的特定证券市场中的特定品种。
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地方性资管计划和特定证券市场中的特定投资品种,在运行的过程中要求投资者对其流动性和流动性均有严格的要求,即在涉及到特定品种时,应当以银行承兑汇票、基金份额等形式来参与或减少相应的流动性和波动性,这有助于提高资管计划流动性和流动性。但由于该类投资基金的流动性和波动性较低,有利于个人投资者参与,从而增加了参与资金的成本。
在业内人士看来,券商资管业务试点初期,个人投资者投资权限较低,若是在机构投资者中,个人投资者在投资券商资管产品和普通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中的流动性和波动性都较低,即使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也不会对券商资管业务进行重大的流动性和波动性的风险监测,不利于券商资管产品的规范和发展。
以光大证券(601788,股吧)为例,该公司发布的年报显示,截至2021年末,光大证券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443.55万户,其中光大资本164.14万户,占比高达49.55%;全资子公司光大瑞华资本33.34万户,占比48.73%;全资子公司光大国际控股59.79万户,占比12.75%。截至2021年末,光大资本持有光大证券股权量接近480.56万户,占比29.49%。
随着近两年来光大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光大理财产品已经成为行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并持续吸引了包括证券公司、银行、信托等投资渠道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