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8年开始到2021年,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场监管的职能基于市场监管与自律工作绩效目标,以及从市场监督职能的实施中衍生出价值体系与绩效考核方法。市场监管的任务重点是推行政府或行业协会之间的市场监管问题,加强市场监管,防止市场主体过度行为。
市场监督职能正在推进
2018年以来,福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出台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SSFA)、《金融市场监管部》(SSFA)、《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期货经营机构监管准则》(SSFA)、《金融市场监管法》(SSFA)、《期货经营机构和期货经营机构监管准则》(SFA)、《期货市场监管法》(SSFA)等系列《规定》(SSFA)文件。
随着市场监管不断创新,监管部门日益加大监管执法力度。2021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从受理市场监管、设立市场监督监管、开展市场监督等方面统筹立法工作。
1、严禁违规违法行为。2018年至2020年,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检查市场秩序262起,其中操纵市场行为50起,责令停业整顿7起,打击违法违规行为1起,并对营业部开展现场检查;责令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全市场监管工作,开展全市场整治等。
2、加强市场监管。从2020年开始,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场的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市场监管力度,防范市场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3、建立行业预警机制。
2017年至2019年,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规则》实施后,对交易所采取的行业监管政策进行调整,以适应市场发展需要。2019年至2021年,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加强风险监测、发布市场监管信息、落实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工作。
2019年至2020年,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对交易所、期货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市场交易场所、投资者等发布风险提示,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开展现场检查,在加强监督管理中持续加强市场监管。
4、加大合规检查力度。
2019年至2020年,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市场监管部对辖区交易所的检查工作进行了持续督导检查。其中,发现风险点,监管部门督促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违规行为调查、自律处分;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改正;并将整改情况纳入诚信评价。
5、完善监管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2018年至2020年,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持续督导检查,以保障辖区市场交易及交易行为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