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焦煤持仓限额: 调控举措与市场影响分析
根据大商所相关品种的公告,调整焦煤焦炭市场持仓限额,具体限仓数额: 1、具体限仓数额与之前、 2、自2017年8月10日结算时起, 会员、客户在
焦煤品种期货合约上市前, 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境外客户 交易保证金最低余额由原先的100%下调至200%
2、大连商品交易所规定,焦煤品种所有月份的限仓规模从原先的4万手提高至10万手。同时,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限仓单边持仓量提高至2000手。焦煤品种所有月份限仓规模从原先的2000手提高至3000手。焦煤品种所有月份限仓规模从原先的
800手提高至1500手。
按大商所的规定,交易所保证金比例最高限额提高至20%。